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刘宽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会志、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链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旺”)合计持有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166,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刘宽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会志、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链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旺”)合计持有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166,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其中刘宽清持股15,33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张会志持股3,333,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宁波泽链通持股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宁波泽旺持股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2年5月11日解除限售。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5,204,66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其中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已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2017年9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期间: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2022年7月22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7月22日,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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