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和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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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和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及《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需将持有的134,727,137股公司股票过户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2年7月21日,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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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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