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百货”)100%股权,公司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有意通过现金承债式进行收购。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资产出售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百货”)100%股权,公司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有意通过现金承债式进行收购。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资产出售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号)。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中兆投资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对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100%股权的具体方案进行沟通探讨。待上述方案沟通确定后,交易各方将尽快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及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别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仅签署了意向性协议,在正式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及付诸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根据已签订的意向书商谈并签署的相关正式资产出售协议及其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因此该资产出售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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