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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创智”或“增持主体”)的通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海创智于2022年7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195,950股股份,并计划自2022年7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含本次)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创智”或“增持主体”)的通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海创智于2022年7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195,950股股份,并计划自2022年7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含本次)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增持前,海创智持有公司股份2,203,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海尔集团公司通过其控制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医疗控股”)和青岛海智汇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创睿”)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0,591,463股和32,103,659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1.73%和10.13%。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898,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5%。

(三)海创智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该增持计划已于2022年6月30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及对公司经营前景的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及增持比例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7月27日起6个月内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七)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

(八)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并非是基于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主体身份而进行的增持,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该主体身份,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海创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2年7月27日,海创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95,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均价为67.61元/股,增持金额1,324.76万元。

截至2022年7月27日,海创智持有公司股份2,399,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094,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1%。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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