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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镇江国控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镇江国控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60,000股股份,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国控”)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7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镇江国控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镇江国控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60,000股股份,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减持主体承诺:

“1、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后,本企业股份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2、本企业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4、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镇江国控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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