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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股票代码:002730股票简称:电光科技公告编号:2022-03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石向才先生、曹汉君先生、石晓霞女士、叶忠松先生、施鹏先生、何成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田永顺先生、娄亦捷先生、吴凤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董事会提名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本次提名的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董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分别发表了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股票代码:002730股票简称:电光科技公告编号:2022-034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提名石向才先生、曹汉君先生、石晓霞女士、叶忠松先生、施鹏先生、何成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田永顺先生、娄亦捷先生、吴凤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中吴凤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田永顺先生及娄亦捷先生尚未取得,但已承诺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后,将及时考取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石向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宿州市第三届政协常委、安徽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青联第十届委员、中国防爆电器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防爆电器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上海乐清商会执行会长。现任公司董事和总裁、电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石向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50,0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有限公司52.6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向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曹汉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曾获乐清优秀企业家称号。1975年11月至1991年在南通市、县、区委办公室工作,1992年1月至1997年任南通瑞胜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2004年7月任南通华荣鹰架公司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浙江振达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副总裁、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兆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隆裕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曹汉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石晓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电光机械总厂会计,1998年8月至2000年8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监事、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石晓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250,0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12.25%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叶忠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02年11月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PLC自动化流水线设备管理师,2002年11月至今历任发行人技术工程师、技术三部部长、技术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和副总裁、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嘉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叶忠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施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0年至今历任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兆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隆裕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温州光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施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施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志微的子女;施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何成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1998年至2007年就职瓯海区人民医院,2008年至2009年任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裁、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光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何成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成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碎标子女的配偶;何成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田永顺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2年7月至2008年6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院总院太原研究院研究员,副院长;2008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副总工程师;2014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19年4月至2021年8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上海研究院、重庆研究院和沈阳设计院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田永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娄亦捷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4月至2003年6月,在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先后任实习律师、律师、副主任;2003年6月至2012年10月,在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主任律师;2012年10月至今,在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现兼任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娄亦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吴凤陶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泰顺县茶叶公司任财务部主管;1997年1月至1999年12月在泰顺县审计师事务所任审计人员;2000年1月至今在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原:杭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凤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002730股票简称:电光科技公告编号:2022-03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日上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冯小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冯小英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日

股票代码:002730股票简称:电光科技公告编号:2022-03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冯小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小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大专学历。2009年1月至今历任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中心质检员、技术中心技术员、营销中心业务员,现任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冯小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002730股票简称:电光科技公告编号:2022-037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徐芳艳女士、王燕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其他一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芳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至今历任公司质保部、供应部、技术部、生产部职员、销售内勤经理、监事会主席、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兆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徐芳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燕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专学历。2001年至今在发行人研发部任档案专员、职工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王燕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002730股票简称:电光科技公告编号:2022-03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定于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经2022年8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1人。议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180号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25600。

(2)联系人:杨涛

(3)联系电话:0577-61666333联系传真:0577-62666111

联系邮箱:ir diangua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0。

2、投票简称:电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计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即,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份,议案1.00中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为6名,则该股东对选举非独立董事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为600票(100股×6=600票)。股东可以将600票平均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600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600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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