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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签署联合建立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发设计公司”)近期与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以下简称"清华天津装备院")签署了《联合建立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共性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决定共同就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及其在儿童服饰领域应用的共性技术领域进行合作研究。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发设计公司”)近期与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以下简称"清华天津装备院")签署了《联合建立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共性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决定共同就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及其在儿童服饰领域应用的共性技术领域进行合作研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清华天津装备院是为发挥清华大学科技、人才优势以及天津市的产业、区位优势,由天津市东丽区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协议联合建设的清华大学派出院。清华天津装备院依托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是集协同创新、产业孵化、投融资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转化和产业孵化平台。

清华天津装备院聚焦重大科研团队、科研成果,成立涵盖生医机械与大健康、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微纳制造与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四大战略领域方向的33个研究所,与企业共建成立6个联合研究中心、7个研究室,注册成立17家衍生产业化公司,先后获批多个国家级、省市级平台中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在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及其在儿童服饰领域应用的共性技术领域,充分利用乙方专业优势,结合甲方在童装行业的综合优势,联合成立“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共性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

联合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推动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在儿童服饰领域的产业化,填补我国儿童服饰高档功能面料的空白。

(二)组织机构

1、联合研究中心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其运行管理需遵守乙方相关规定。

2、联合研究中心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双方任命的资深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管委会至少每年应召开一次会议,在特殊情况下,由任何一方提议,经协商可临时召开管委会会议。

3、管委会由甲乙双方派员4人共同组成,甲方派员2人,乙方派员2人。管委会主任由乙方派员担任,管委会副主任由甲方派员担任,任期三年。

4、联合研究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乙方派员担任,副主任由甲方派员担任,任期三年。

(三)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如下: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向联合研究中心三年累计提供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乙方提取10%作为管理费用。第一年到院经费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第一年经费500万元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二年经费300万元于2023年3月1日前支付;第三年经费200万元于2024年3月1日前支付。

2、乙方的责任如下:

乙方提供人力、技术,负责落实联合研究中心的场所等。

在本协议生效一个月内,由联合研究中心主任向管委会提交当年度的研究开发和科研经费使用计划并约定双方的责、权、利。待管委会通过后,乙方按批复计划组织完成相关工作。第二年、第三年的研发与经费计划等以此类推。

(四)知识产权归属

1、联合研究中心成立前,甲乙双方已有的技术成果归原持有方。如甲方使用乙方已有技术成果,甲方须与乙方另行签署技术许可合同。

2、联合研究中心成立后,甲乙双方在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形成的知识产权为:

(1)由一方独立完成的,成果归完成方,另一方享有普通使用权。

(2)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成果归双方共有,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人或单独申请专利。共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排序依贡献大小为据,以共有知识产权申报科技奖励时,乙方研究人员为第一完成人,乙方为第一申报单位。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按以下条款执行: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经费,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研究中心即自动撤销。

2、联合研究中心终止时,联合研究中心负责人应对联合研发中心协议期内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至科研部。必要时,科研部将与合作方直接沟通、确认。

3、如果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且符合续签条件,可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报请双方主管部门领导批准签署续签协议。

4、不符合续签条件,自本协议到期之日起即自动解除,联合研究中心自动撤销。

5、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联合研究中心无法继续运行时,经双方讨论同意,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电子束接枝技术是将具备特殊功能的单体通过共价键的方式进行分子层面结合的技术,应用在纺织品上可以开发出广谱消杀包膜类病毒及各种细菌、真菌的抗病毒抗菌功能纺织面料,具有安全性、耐用性和广谱高效抗病毒抗菌的特征。目前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在儿童服饰领域尚未开展应用。

电子束接枝技术可以将抗病毒单体通过共价键与纺织品纤维连接成一个整体,解决了通过共混、喷涂等方式添加的抗菌剂易脱落问题,有效防止纺织品出现二次污染。

研发设计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服装面料的研发及应用,此次与清华天津装备院联合建立研究中心,将充分利用清华天津装备院的专业研发能力,加强公司科研技术的持续输出能力,提升公司科技成果的商业转化水平,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科技属性和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加强科技投入的具体表现。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对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联合建立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共性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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