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60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股票代码:601500股票简称:通用股份公告编号:2022-07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60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601500股票简称:通用股份编号:2022-071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通用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2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60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关于不会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承诺
(一)上市公司出具了《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承诺:
“1、本公司不会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且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会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2、本公司和承销商及相关人员不会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不会以任何方式操纵发行定价;不会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不会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不会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不会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会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配售;不会与网下投资者互相串通,协商报价和配售;不会收取网下投资者回扣或其他相关利益;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红豆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承诺:
“1、本公司/本人不会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且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会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2、本公司/本人和承销商及相关人员不会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不会以任何方式操纵发行定价;不会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不会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不会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不会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会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配售;不会与网下投资者互相串通,协商报价和配售;不会收取网下投资者回扣或其他相关利益;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关于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
红豆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承诺: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自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或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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