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1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12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证券代码:002120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22-06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1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12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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