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现将反馈意见回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文件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证券代码:600361证券简称:华联综超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96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现将反馈意见回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文件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61证券简称:华联综超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96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逐项落实、回复,并相应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更新。
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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