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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贷款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奇耐联合纤维(上海)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奇耐亚太送交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相关文件,同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关于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若干事项的谅解备忘录》之确认函〉的公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等签署〈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投票权的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5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4、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奇耐亚太送交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6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6、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等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088证券简称:鲁阳节能公告编号:2022—040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3日以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成滨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其中John Charles Dandolph Iv董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委托Scott Dennis Horrigan董事投票表决;董事Brian Eldon Walker、Scott Dennis Horrigan及独立董事沈佳云、胡命基、李军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2)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Paul Vallis先生、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1),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Paul Vallis先生、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Paul Vallis先生、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本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5)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Paul Vallis先生

Paul Vallis,男,美国国籍,出生于1970年3月,美国密歇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至1997年历任福特汽车公司产品设计工程师、生产主管、制造工程师;1999年至2005年历任伟世通公司应用工程师、运营策划师、应用和正向模型工程经理、程序经理、销售经理(底盘产品);2009年至2011年历任AUTOMOTIVE COMPONENTS HOLDINGS公司销售总监、销售,程序管理,运营策划总监;2013年至2016年历任FAURECIA EMISSIONS CONTROL TECHNOLOGIES公司销售及Ford业务单元业务开发总监、Ford业务单元副总裁;2020年至今历任奇耐集团环境材料与技术副总裁、排放控制业务部总裁、过滤和催化群组总裁。

Paul Vallis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Paul Vallis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Paul Vallis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Paul Vallis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Paul Vallis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Paul Vallis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

Robert Bruce Junker,男,美国国籍,出生于1968年10月,美国圣安布鲁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0年至2005年历任Federal-Mogul公司点火产品组工厂调度及ERP项目经理、计划,调度,库存控制经理、材料/供应链经理、装配业务单元经理、技术陶瓷运营工厂经理、新兴市场制造战略经理;1990年至2005年历任Federal-Mogul公司汽车产品组运营总监、售后市场销售,市场营销,分销,亚洲总监;2010年至2016年任Hengst Automotive公司北美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16年至2019年历任Parker Hannifin公司滤油器先进过滤群组总裁、过滤工艺运营副总裁;2019年至今历任奇耐集团的技术非织造布部门总裁以及工业、密封和建筑(ISC)群组总裁。

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obert Bruce Junker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88证券简称:鲁阳节能公告编号:2022—041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3日以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侃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刘佳琍监事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2)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8证券简称:鲁阳节能公告编号:2022—044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以上解释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对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通知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解释第15号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8证券简称:鲁阳节能公告编号:2022-045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本次会议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议案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兆红

联系电话:0533-3283708

传真:0533-3282059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

邮编:256100

电子邮箱:sdlyzqb luyang.com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8”,投票简称为“鲁阳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

持股性质及数量: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股数;

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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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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