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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证券代码:000659证券简称:珠海中富公告编号:2022-04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选举许仁硕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6票同意、2票反对、1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依照《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选举许仁硕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许仁硕先生简历附后。

董事李晓锐、林卓彬投了反对票,独立董事吴鹏程投了弃权票,反对、弃权理由如下:

二、审议通过《选举陈衔佩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6票同意、2票反对、1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依照《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选举陈衔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陈衔佩先生简历附后。

董事李晓锐、林卓彬投了反对票,独立董事吴鹏程投了弃权票,反对、弃权理由如下:

三、审议未通过《选举李晓锐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未获得通过。

董事许仁硕、陈衔佩、陈冠禧、党金洲及独立董事徐小宁、游雄威对此议案投了反对票,同意票数未超过半数,因此本议案未获得通过,反对理由如下: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游雄威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徐小宁先生、副董事长陈衔佩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徐小宁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游雄威先生、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3、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徐小宁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游雄威先生、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4、战略委员会委员组成: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任委员)、副董事长陈衔佩先生、董事陈冠禧先生。

以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严春永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2票,弃权1票,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李晓锐、林卓彬投了反对票,独立董事吴鹏程投了弃权票,反对、弃权理由如下:

依据《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决定聘任严春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严春永先生简历附后。

2、聘任韩惠明、周毛仔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3、聘任秦弘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4、聘任叶彩霞为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依据《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韩惠明先生、周毛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秦弘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叶彩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韩惠明先生、周毛仔先生、秦弘毅先生、叶彩霞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简历

许仁硕先生

199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2015年7月毕业于英国莱斯特大学,2015年8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市仁柏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许仁硕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许仁硕先生未直接持有股票,间接持有公司4.18%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仁硕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衔佩先生

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4年毕业于英国阿伯丁大学,获金融与投资管理学硕士学位;2015年2月-2017年12月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8年1月-2019年8月任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9月至今担任陕西西咸新区新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2年8月担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陈衔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衔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衔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小宁先生

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学位;具有法律职业任职资格,2010年1月-2022年1月任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2月至今任广东礼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徐小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小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小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游雄威先生

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9年至今在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2年7月-2014年7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项目经理;2014年7月-2019年7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前海华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海南华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游雄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游雄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游雄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春永先生

198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党员。2004年4月至2016年12月,在北京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历任采销部品牌主管、采销部生活电器类部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山西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在广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严春永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严春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春永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毛仔先生

1984年在江西日报社计财处任主管会计;1992年任江西建昌药用玻璃瓶公司董事兼常务副厂长。周毛仔先生1993年进入本公司,1996年至2008年11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总监。

周毛仔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周毛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毛仔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惠明先生

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2月加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拓展部专员;投资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董秘办投资者关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

韩惠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韩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惠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除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鉴于韩惠明先生目前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的规定,现将韩惠明先生被公示情况及提名原因说明如下:

1、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情况

2019年3月,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韩惠明先生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已超过三十六个月。

2、提名原因:

韩惠明先生在公司任职已超过十八年,担任公司高管已超过七年,在担任高管期间,与公司管理团队积极应对解决了公司债务逾期、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等各类危机,对公司经营情况非常了解。其本人在被处罚后,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类培训,努力加强了自身专业素质与修养。因此聘任韩惠明先生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及管理团队的稳定。

秦弘毅先生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陕西三原人,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资本市场学院上市公司领军人才班,牛津大学摄政学院全球发展与展望研究院政治-经济-哲学-法律计划,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德州环球国际学术工程专业;香港中文大学理工学院理学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商业与经济学院科技与创新管理硕士研究生;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等硕士研究生在读。投资银行家、并购专家,具有会计、法律、物流、金融、计算机专业背景,并拥有内地证券、期货、银行以及香港证券、期货等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参加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并取得结业证书。先后任职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20年1月加入本公司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秦弘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秦弘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弘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彩霞女士

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1990年5月至2012年8月先后任职于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珠海经济特区九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恒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昌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互通家居用品有限公司,2013年2月加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高级主管、审计部负责人、财务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叶彩霞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叶彩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彩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59证券简称:珠海中富公告编号:2022-04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举行。监事会3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依照《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选举孔德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孔德山先生简历附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简历

孔德山先生:

1988年进入本公司,曾先后担任本公司下属中富瓶厂技术员、厂长助理和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等职,现为本公司技术部总监。2007年12月至2022年8月,先后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孔德山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孔德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德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严春永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徐小宁、游雄威认为严春永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聘任严春永为总经理是基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对此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吴鹏程认为总经理人选应选择熟悉行业人士为宜,故持保留意见。

2、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是基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徐小宁、游雄威、吴鹏程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9证券简称:珠海中富公告编号:2022-04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许仁硕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衔佩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2、董事会成员: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李晓锐先生、陈冠禧先生、党金洲先生、林卓彬先生、徐小宁先生(独立董事)、游雄威先生(独立董事)、吴鹏程先生(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

2、监事会成员:孔德山先生、余晓辉先生、吴土兴先生(职工监事)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严春永先生

2、副总经理:韩惠明先生、周毛仔先生

3、董事会秘书:秦弘毅先生

4、财务总监:叶彩霞女士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6-8931119

传真:0756-8812870

电子邮件:zfzjb zhongfu.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780号3栋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简历

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许仁硕先生

199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2015年7月毕业于英国莱斯特大学,2015年8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市仁柏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许仁硕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许仁硕先生未直接持有股票,间接持有公司4.18%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仁硕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衔佩先生

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4年毕业于英国阿伯丁大学,获金融与投资管理学硕士学位;2015年2月-2017年12月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8年1月-2019年8月任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9月至今担任陕西西咸新区新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2年8月担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陈衔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衔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衔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晓锐先生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晓锐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晓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1.39%股份,是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晓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冠禧先生

198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士。2002年至2018年任职于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至2022年任职于广州市仁柏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采购部负责人。陈冠禧先生持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电力工程师中级职称、国际项目经理C证。现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副总监。

陈冠禧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冠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冠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党金洲先生

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乌鲁木齐陆军学院步兵指挥专业,1995年至2016年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战士、班长、代理排长、副连职排长、副连长、副营长指导员、后勤处处长、综合保障处处长、战勤参谋兼独立生产连指挥员等职务。2016年至2022年4月自主经商,2022年5月至今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总监。

个人荣誉:1998年荣立三等功、1999年荣立三等功、2000年某军区表彰十大士官标兵,2001年荣立二等功,2002年某军区表彰士官标兵,先后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军事训练标兵、某军区表彰为优秀政治工作者。

党金洲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党金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党金洲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卓彬先生

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审计局评议处干部、深圳市审计师事务所科长、副总会计师,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第四届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委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深圳分所党支部书记、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希格玛税务师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卓彬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林卓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卓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小宁先生

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学位;具有法律职业任职资格,2010年1月-2022年1月任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2月至今任广东礼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徐小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小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小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游雄威先生

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9年至今在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2年7月-2014年7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项目经理;2014年7月-2019年7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前海华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海南华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游雄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游雄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游雄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鹏程先生

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藉,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律师,深圳市法学会会员,执业十六年,武汉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任职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广东时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年至今,一直执业于广东时文律师事务所。

吴鹏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鹏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孔德山先生

1988年进入本公司,曾先后担任本公司下属中富瓶厂技术员、厂长助理和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等职,现为本公司技术部总监。2007年12月至2022年8月,先后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孔德山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孔德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德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余晓辉先生

1997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轻工食品学院,1997年进入本公司,曾先后担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技术员、品控经理、厂长和本公司生产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品控部总监兼核价部总监。余晓辉先生是第二届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委会塑料分委员会委员。2019年2月至2022年8月担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余晓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余晓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晓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土兴先生

1971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中共党员。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珠海中富瓶胚厂主机员、班长、品控主管、本公司工会/后勤部干事、行政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09年8月至2015年3月,先后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8年4月至2022年8月担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吴土兴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土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土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严春永先生

198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党员。2004年4月至2016年12月,在北京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历任采销部品牌主管、采销部生活电器类部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山西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在广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严春永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严春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春永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毛仔先生

1984年在江西日报社计财处任主管会计;1992年任江西建昌药用玻璃瓶公司董事兼常务副厂长。周毛仔先生1993年进入本公司,1996年至2008年11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总监。

周毛仔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周毛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毛仔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惠明先生

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2月加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拓展部专员;投资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董秘办投资者关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

韩惠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韩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惠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除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鉴于韩惠明先生目前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的规定,现将韩惠明先生被公示情况及提名原因说明如下:

1、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情况

2019年3月,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韩惠明先生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已超过三十六个月。

2、提名原因:

韩惠明先生在公司任职已超过十八年,担任公司高管已超过七年,在担任高管期间,与公司管理团队积极应对解决了公司债务逾期、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等各类危机,对公司经营情况非常了解。其本人在被处罚后,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类培训,努力加强了自身专业素质与修养。因此聘任韩惠明先生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及管理团队的稳定。

秦弘毅先生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陕西三原人,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资本市场学院上市公司领军人才班,牛津大学摄政学院全球发展与展望研究院政治-经济-哲学-法律计划,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德州环球国际学术工程专业;香港中文大学理工学院理学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商业与经济学院科技与创新管理硕士研究生;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等硕士研究生在读。投资银行家、并购专家,具有会计、法律、物流、金融、计算机专业背景,并拥有内地证券、期货、银行以及香港证券、期货等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参加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并取得结业证书。先后任职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20年1月加入本公司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秦弘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秦弘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弘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彩霞女士

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1990年5月至2012年8月先后任职于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珠海经济特区九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恒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昌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互通家居用品有限公司,2013年2月加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高级主管、审计部负责人、财务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叶彩霞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叶彩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彩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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