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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88408公司简称:中信博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08证券简称:中信博公告编号:2022-05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2.88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1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31,459,025.3元,扣除发行费用124,404,221.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054,803.4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5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21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利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的前提下,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际未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6月30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下表:

截止报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3,5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及战略规划,对原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500.00万元;拟投资建设新项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1,06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253.46万元。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方式由公司通过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新建项目公司并持股60%,变更为公司通过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合作方全资子公司(项目公司)60%股权且后续根据项目推进需要进行认购注册资本或股东借款的投资方式。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约7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837万元(实际金额以计入含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追加投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该项目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向该项目投资额度情况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向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入资金71,816,688.00元人民币,约计1062万美元。该笔资金尚未转入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账户。

(七)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408证券简称:中信博公告编号:2022-054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08证券简称:中信博公告编号:2022-053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2.88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1,459,025.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054,803.4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56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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