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兼总经理苏晶先生主持本次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535证券简称:天士力编号:临2022-052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天士力现代中药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499,700,13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5,750,125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93,950,005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兼总经理苏晶先生主持本次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包括董事长闫凯境先生、副董事长蒋晓萌先生、董事吴迺峰女士、董事朱永宏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苏晶先生、独立董事张斌先生、独立董事王爱俭女士和独立董事Xin Liu女士;副董事长孙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中包括监事会主席叶正良先生、监事蔡金勇先生、监事章顺楠先生和监事鞠爱春先生;监事会副主席刘宏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魏洁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瑞鹏、张辛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的郭瑞鹏、张辛羽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35证券简称:天士力编号:临2022-053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股票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2年5月26日,公司本次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票8,219,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55%,回购最高价格为16.02元/股,最低价格为9.7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6,008,231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由13,969,525股变更为5,750,125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507,919,530股变更为1,499,700,13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1-022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1-030号),以及于202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编号:临2022-037号)。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2022年9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7,919,530元变更为1,499,700,130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43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编号:临2022-045号)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52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2号天士力现代中药城,邮编:300410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申报日期: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0月20日
4、联系人:赵颖、王麒
5、联系电话:022-86342652、022-26736999
6、传真:022-26736721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535证券简称:天士力编号:临2022-054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帝益”)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
二、药品的相关信息
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用于治疗高血压,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乙类品种。该药品于2021年8月2日获CDE受理(受理号:CYHB2150780国),并于近日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截至目前,江苏帝益针对该药品一致性评价累计研发投入为1,183.22万元人民币。
目前国内市场有2家企业具备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的批准文号,其中公司为该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首家企业。米内网化学药医疗终端数据显示国内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卫生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2021年度销售额为4,552万元。
三、风险提示
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市场竞争力。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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