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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500万股-1000万股(均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1.16%-2.31%,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本数)。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500万股-1000万股(均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1.16%-2.31%,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本数)。按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14.80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1.48亿元,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4.21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截至2022年9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2年3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2022年4月7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的1.01%,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年7月22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的2.01%,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5、截至2022年9月1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31%,最高成交价为9.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740.3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股数上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股数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数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共计10,000,000股。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转让或授予给激励对象后全部锁定,按照截至2022年9月15日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动,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假设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0,000,000股,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3月9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4,171,924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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