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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杨鑫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600666证券简称:*ST瑞德公告编号:临2022-06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杨鑫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71)。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66证券简称:*ST瑞德公告编号:临2022-07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9月18日届满,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延期换届。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换届延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66证券简称:*ST瑞德公告编号:临2022-07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2013年1月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0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4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3,351.7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2,424.97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384.8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93.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累计:5,815.2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凤美

①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凤美,于199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5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自2020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

崔江涛,于200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自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人员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核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服务从业资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66证券简称:*ST瑞德公告编号:临2022-07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四街57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7日

至2022年10月8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2年10月7日15:00至2022年10月8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7日15:00至2022年10月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影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四街5788号

邮编:150000

电话:(0451)51076628

传真:(0451)8718571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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