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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起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会议室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股票代码:002052股票简称:*ST同洲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起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会议室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用腾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52股票简称:*ST同洲公告编号:2022-07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起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会议室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邵风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2证券简称:*ST同洲公告编号:2022-07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

鉴于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0月28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用腾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2证券简称:*ST同洲公告编号:2022-07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下午15: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8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公司会议室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涉及的关联股东(吴一萍、吴莉萍)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2年10月20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

电话:0755-26999288、0755-26996000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谢志胜

邮箱:xiezhisheng coship.com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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