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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结果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登记日:2022年9月2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登记数量:816.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81.90万股,预留部分首批授予35.0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审议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首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以2022年6月29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0万股,向符合条件的15名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0万股,授予价格均为7.92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向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首批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决定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3人调整为149人,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人调整为12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880.00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00万股调整为781.9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0万股调整为98.1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6月29日

2、授予数量:781.90万股

3、授予人数:149人

4、授予价格:7.9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9人,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研发系统及销售系统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以及《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预留部分首批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6月29日

2、授予数量:35.00万股

3、授予人数:12人

4、授予价格:7.9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均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完成登记的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以及《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日为2022年6月29日,则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55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9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161名股权激励对象新增出资额合计人民币64,698,48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169,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56,529,480.00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584,597,952.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816.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81.90万股,预留部分首批授予35.0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64,698,48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日为2022年6月29日。经测算,公司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816.9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5277.17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注:上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55号)。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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