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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1日、2022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1日、2022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计划自2022年6月11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拟增持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022年9月29日,公司收到祝恩福先生《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祝恩福

2、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讯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祝恩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持有浩讯科技90.00%股份。

3、祝恩福先生以及浩讯科技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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