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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7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所需。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5日、6月22日、7月8日、7月20日、8月2日、9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047、051、053、054、056、062)。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7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2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截止2022年9月29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6,132,221股的比例为0.52%,回购最高价格为10.43元/股,最低价格为8.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12,4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6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7,000,0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转让,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0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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