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临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临2022-019)。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342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有效期为2年。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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