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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并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锐转债”,债券代码“118009”。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华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华锐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如再次触发“华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并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锐转债”,债券代码“118009”。

根据有关规定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8年6月23日。“华锐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1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锐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111.27元/股),触发“华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公司可转债上市时间较短,且自可转债上市以来,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新冠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出现短期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肖旭凯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3年4月10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华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锐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华锐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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