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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公告编号:2022-09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行政楼6楼会议室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增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冯璐、孔德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公告编号:2022-09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2.合同标的物:硅片分选机;

3.合同金额:约8,000万元(含税);

4.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将按照合同要求分批次交货。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在设备验收后确认收入,合同履行对2022年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1.公司近日与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湾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公司向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湾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硅片分选机,合同金额约8,000万元(含税)。

2.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群

注册资本:37,509.1736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澳道153号4幢二层B25单元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约8,000万元(含税)。因公司商品平均验收周期为6-9个月,受本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合同履行对2022年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将按照合同要求分批次交货,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在设备验收后确认收入,是否对2022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

本公司所披露的中标项目或销售合同仅为金额8,000万元(含本数)以上项目。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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