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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股票代码:600469股票简称:风神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42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锋、张晓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0469股票简称:风神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43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晨红、祁荣、张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0469股票简称:风神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4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1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7日、2019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3、202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79,45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4月14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5.0374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79,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根据《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锁定期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4日。

4、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0月14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相关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14日。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公司股票,一旦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4月14日。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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