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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证券代码:603906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22-11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6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22-11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了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6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22-11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截至2022年10月18日的余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672,140.04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5,0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45,214,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29260000000164)用于“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5903537310905和125905260110907),用于“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01015819100333518),用于原“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现“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项目”。

截至2022年10月18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账户

(2)四方监管账户

注1:2021年5月,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4301015819100333518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办理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注2: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5日和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7,431.6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7日和2018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确认终止“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将募集资金改变用途,车用尿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将用于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

注2: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5日和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节余原因

截至2022年10月18日,“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超过100%。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72,140.04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节余募集资金672,140.04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125903537310905账户和125905260110907账户。

“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72,140.04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6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22-11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439,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92,561,000.00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1,639.8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

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系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情况确定,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期状态。

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该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核心部件,在充放电过程中,会随着化学反应的激烈程度而释放出一定的热量,因此电池热管理系统是应对电池的热相关问题,保证动力电池使用性能、安全性和寿命的关键技术之一。目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主要有自然散热、风冷散热、液冷散热、直冷散热等多种热管理方式。

液冷散热具有安全性高、散热效果显著等特点,是未来电池热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但因其散热系统结构较复杂且制造成本相对较高,未被新能源汽车市场主流的低端车型普遍采用,目前市场普及率仍较为有限,公司新能源车用冷却液产品市场开发未达到预期。

因此,公司根据上述市场客观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经谨慎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市场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6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22-11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前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理财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38,916.44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9月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的理财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4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509,139.73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9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理财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33,424.66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序。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3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各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3、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信息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2、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22073】

(2)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CSDVY202222462】

(3)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3、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均为34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公司。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已经对其投资风险进行了严格的事前评估,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使用额度未超过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4.5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5.0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8.4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86%。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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