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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八名,独立董事李昕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股票代码:600521公告编号:临2022-114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八名,独立董事李昕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昕先生已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因此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李昕先生予以变更,变更后李昕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同时,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李刚先生简历

李刚先生:52岁,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担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平安津村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盛实百草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521证券简称:华海药业公告编号:临2022-115号

债券代码:110076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昕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其已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李昕先生予以变更,变更后李昕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同时,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因李昕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李昕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李昕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昕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其已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对独立董事李昕先生予以变更。

同时,经认真审查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相关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我们同意李刚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21证券简称:华海药业公告编号:2022-116号

债券代码:110076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与公司联系,以了解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要求,并配合公司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及行程码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高级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7日

至2022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0576-85016010。

(四)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联系电话:0576-85015699

传真:0576-8501601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与公司联系,以了解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要求,并配合公司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及行程码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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