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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近期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256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2-05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近期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调整

变更前: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为准)

变更后: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经营范围的调整,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三、其他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全文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1256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2-05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固定资产——屋建筑物”的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重新核定了部分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于新建的房屋建筑物均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大多为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与目前会计政策下该资产预期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匹配。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低于该部分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年限,为更加准确、清晰地表述公司对“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折旧期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该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折旧政策如下: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折旧政策如下: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无形资产——软件”的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目前公司会计估计中的“无形资产——软件”的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公司正在自主研发用于生产、运营管理的软件系统,该系统可长期用于上述用途,并可模块化、持续迭代,也不与特定硬件绑定,预计可长期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公司现在执行的“无形资产——软件”预计使用年限与自主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预期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不匹配,为更加准确、清晰地估计公司“无形资产——软件”的摊销期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该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无形资产——软件”的折旧政策如下: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无形资产——软件”的折旧政策如下: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无形资产——软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使用40年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只涉及本次变更后新增的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不涉及假设使用新估计对往期财务状况的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部分新增固定资产,按40年折旧年限计算,比按20年折旧年限计算,预计2022年度少计提折旧8.08万元,相应影响净利润、净资产8.08万元。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无形资产——软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无形资产——软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变更只涉及本次变更后新增的软件资产,不涉及假设使用新估计对往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尚未形成资产,该无形资产的金额、确认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但预计2022年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不会超过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1256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2-05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

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期限内作出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不排除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四、审议程序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1256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2-05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通过新创云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云联”)采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盐湖”)的氯化钾,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采购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税)。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持有新创云联100%的权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军、李建雄回避表决,其他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新希望化工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创云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层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花源街道青瓷路51号16栋2层29号

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层

法定代表人:汪润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

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新创云联成立于2022年3月,定位为新希望化工体系内的供应链管理平台,其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未来新创云联以其向青海盐湖的采购价向公司平价销售氯化钾,具有公允性。新创云联向青海盐湖采购氯化钾采取市场定价并向公司平价销售,不存在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未来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按上述平价销售原则签订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新创云联获得青海盐湖的氯化钾直采资质,预计价格比经销商低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氯化钾,国内氯化钾主要来源于青海盐湖;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通过青海盐湖的代理商上海申之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之禾”)及其子公司采购青海盐湖的氯化钾;近日,青海盐湖为了提高其氯化钾的直销比例,增加了其直供氯化钾的渠道,新创云联获得了直接采购氯化钾的资质。预计直接采购的价格,比同期通过代理商采购同等质量的氯化钾价格低50-100元/吨。按采购量71,400吨、单价3,500元(含税)预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5亿元(含税)。

2、新创云联氯化钾采购规模较大,具备议价优势

新创云联是新希望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其定位为新希望化工的供应链管理平台。新希望化工体系内,除公司生产氢氧化钾需采购氯化钾外,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新希望化工持股49%,施加重大影响)生产硫酸钾也需采购氯化钾,新创云联作为供应链管理平台未来统一采购氯化钾的规模较大,议价能力更强,比公司单独采购具备一定议价优势。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新创云联向公司采取平价销售方式,不存在利益输送

未来新创云联以其向青海盐湖的采购价向公司平价销售氯化钾,具有公允性。新创云联向青海盐湖采购氯化钾采取市场定价并向公司平价销售,不存在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2、交易不会构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此次交易系在原有采购渠道的基础上新增国产氯化钾采购渠道;后续公司将视市场行情和各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继续通过比价方式择优采购氯化钾。

公司设置独立的采购部门和采购管理制度,按生产经营需求、市场行情独立制定采购计划,并按实际采购计划向新创云联发出采购需求,不存在与关联方混合采购或借助采购渠道进行采购的情形。

(三)新创云联履约能力分析

新创云联具备一定资产规模且其为新希望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具有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新创云联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交易价格在同等条件下比通过经销商采购更优惠,交易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新创云联向青海盐湖采购氯化钾采取市场定价并向公司平价销售,不存在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具备公允性。

此次交易系在原有采购渠道的基础上新增国产氯化钾采购渠道,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关联董事邵军、李建雄回避该议案表决,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1256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2-05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7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9.会议召开特别提示: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请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其他有权参会的人员,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出示天府健康码绿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核酸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上述人员,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1-4项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第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4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第4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4日前(含),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2年11月4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 newhope.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表决意见示例表:

附件三: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256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2-05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9:0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近期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邵军、李建雄回避本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核查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1256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2-05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10:0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有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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