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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203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公司于本年初至报告期末内确认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4,029.48万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5.95%、25.12%。

注3: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7,264,913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13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本总数重新计算了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完成收购常州奕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022年4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快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克创投”)、常州快行致远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快行致远”)与常州奕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全体股东洪江、洪云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股权暨共同增资协议》,约定快克创投以自有资金向洪江、洪云乙方购买其持有奕瑞16.78%、14.55%,合计31.33%的股权;同时约定奕瑞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5.60万元,由快克创投以货币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0.74万元;快行致远以货币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4.8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奕瑞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15.6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快克创投持有奕瑞股权比例为50.10%。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于2022年7月开始将奕瑞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奕瑞注册资本915.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机电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技术服务、电子设备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新设全资子公司QUICK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越南快克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越南全资子公司QUICK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于2022年8月注册成立,并取得了越南北宁省投资计划局颁发的《商业登记证》、《投资许可证》;注册资本5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机械和工业设备的安装、电气系统的安装、电气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维修、依法行使出口权、进口货物、根据执法协议执行货物分销权(不构成销售设施)。

3.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快克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8月30日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34.0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向25名激励对象31.9375万份股票期权。

2022年9月14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登记股票期权31.45万份,24人;实际登记数量与授予数量存在差异系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0.4875万份,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予登记。

2022年9月19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登记限制性股票为33.55万股,22人;实际登记数量与授予数量存在差异系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4875万股,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予登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戚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文贤会计机构负责人:殷文贤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戚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文贤会计机构负责人:殷文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戚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文贤会计机构负责人:殷文贤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03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22-043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春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4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572,350股。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03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22-04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03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22-045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股票数量:1,572,35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63%;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1月7日。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快克股份”)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2、首次授予/授权日:2021年9月22日

3、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为305.50万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数量为227.25万份(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部分/全部权益,实际登记数量为:限制性股票304.25万股,股票期权226万份)

4、授予人数:限制性股票178人,股票期权181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部分/全部权益,实际登记人数为:限制性股票176人,股票期权179人)

5、授予/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36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4.58元/份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50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价格和数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注:表格中相关信息均为对应授予日的信息。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其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1月5日。因此,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11月4日届满。激励对象将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3日。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40%,公司将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4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上市流通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对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快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计174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2,35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63%。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11月7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数量:1,572,350股。

(三)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2、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总股本中包含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个人绩效业绩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502股相关回购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快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174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后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待限售期届满后即可办理解除限售事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03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22-046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因存在极少量零碎股处理,现将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500股调整为实际登记数量19,502股,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相应调整如下: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量未考虑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所述的拟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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