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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211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兴忠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路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兴忠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兴忠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路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11证券简称:晋拓股份公告编号:2022-019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举行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东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11证券简称:晋拓股份公告编号:2022-020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向各位监事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0月2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玉东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此次审议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11证券简称:晋拓股份公告编号:2022-021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晋拓法艾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上海晋拓法艾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海晋拓法艾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为了使控股子公司上海晋拓法艾根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公司拟为上海晋拓法艾根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3月24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398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53GG4H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0%股权、上海法艾根汽车有限公司持有17%股权、无锡承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3%股权,上海法艾根汽车有限公司和无锡承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设备、通讯产品、智能家居用品的销售,从事智能科技、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被担保人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为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股东为上述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时间视具体业务需求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晋拓法艾根提供的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上海晋拓法艾根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资金将主要用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286万元(此担保为公司上市前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7%。公司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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