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飞华”)及其分支机构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沪0115民初104648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诉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泛观”)、中电飞华及其分支机构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一审判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租金及逾期支付租金违约金(截至2021年9月30日)共计约917.55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飞华”)及其分支机构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沪0115民初104648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诉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泛观”)、中电飞华及其分支机构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一审判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外联发因合同纠纷对上海泛观、中电飞华及其分支机构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提起诉讼,中电飞华于2021年12月15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1)沪0115民初104648号】和《民事起诉状》。关于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059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并非本案合同相对方,原告外联发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理据不足,对【(2021)沪0115民初104648号】案件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对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上海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07,700元,由原告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44,325元,被告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63,375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沪0115民初104648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转来的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气装备”)《关于筹划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函》,为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中国电气装备正在筹划将平高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电气装备。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