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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增持计划: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汽工业集团)《关于计划增持公司H股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计划自本通知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告编号:临2021-083)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2-067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债券简称:12广汽0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汽工业集团)《关于计划增持公司H股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计划自本通知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告编号:临2021-083)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2年10月28日,广汽工业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满,累计增持金额为58,577,740港元,累计增持9,020,000股H股。本次增持后,广汽工业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508,160,069股(含A、H股),持股总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64%。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汽工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499,140,069股(含直接持有的5,206,932,069股A股股份,及通过港股通和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292,208,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357,000,624股的53.10%(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广汽工业集团作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主体,计划自2021年10月28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内容详见《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3)。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1、2021年11月3日,广汽工业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H股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均价7.13港元/股。

2、2022年5月5日至5月6日,广汽工业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H股2,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均价6.53港元/股。

3、2022年5月10日至5月12日,广汽工业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H股5,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均价6.38港元/股。

4、2022年5月31日,广汽工业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H股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增持均价7.22港元/股。

截至2022年10月28日,广汽工业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满,累计增持金额为58,577,740港元,累计增持9,020,000股H股。本次增持后,广汽工业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508,160,069股(含A、H股),持股总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64%。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2-068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债券简称:12广汽0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2-065)。

近日,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19,000万元购买了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本次使用119,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超过董事会已审议批准的资金额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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