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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至11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提问,或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19:00前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22-09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12:00时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至11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提问,或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19:00前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 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9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

e.com.cn)披露的详细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相关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12:00时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根据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12:00时

(二)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独立董事蔡镇疆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女士及副总经理阳贤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12:00时,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至11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提问,或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19:00前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 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邮箱:zqb600256 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22-09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致权益变动超过1%暨解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85,135,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269%;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71,376,97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6.5336%,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15%。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和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和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人实施了自主换股,以及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交换债券换股的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2019年11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签发的《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093号)(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广汇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5.2亿元,于2022年2月1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2月14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4亿元,于2022年3月2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3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8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10.2亿元,于2022年4月21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止。

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情况

(一)实施换股情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通知,其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三期)的持有人于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11日期间实施了自主换股,且换股对应股份已自动解除质押。

本次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合计1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77%。换股实施后,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完成换股共计177,649,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57%。

(二)换股后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85,135,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269%。

三、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考虑近期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及广汇集团对部分所持股份实施了质押、解除质押等业务,汇总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广汇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时,合计所换股份120,000,000股已自动解除质押。

2、广汇集团将其质押给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的49,8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

综合考虑上述股份解质押情况,计算如下:

广汇集团本次解除股份质押数量合计169,8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1199%,占公司总股本的2.5865%。

(三)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71,376,97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6.5336%,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15%。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83,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799%,占公司总股本的1.2641%,对应融资余额为150,00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133,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762%,占公司总股本的2.0257%,对应融资余额为725,000,000元。

(二)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工作。

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未来若有变动,公司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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