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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6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实到董事5名,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编号:2022-048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6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实到董事5名,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公告编号:2022-054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06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至12月0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dyb pharm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2月06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2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06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张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赵海宝先生

财务总监:宋以钊先生

独立董事:孙宗彬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2月06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至12月0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dyb pharmglas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茹波

电话:0533-3259016

邮箱:sdyb pharmglas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公告编号:2022-05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山东药玻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4日

至2022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9日公司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时,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5、登记地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工作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往返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

联系人:茹波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016传真:0533-3243376

邮箱:rub149 pharm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编号:2022-055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鲁中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29,380,98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50%。

2、本次解除质押后,鲁中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9,79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6.2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01%。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接到鲁中投资转来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是2021年11月16日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4,890,000股。具体事项如下:

鲁中投资本次解质公司股份后续若有质押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编号:2022-049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发利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发利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编号:2022-052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2年8月17日《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家境内外投资对象发行68,646,366股,募集资金总额1,866,494,691.54元。上述新增股份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数增加至663,614,113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63,614,113.00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注册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编号:2022-050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8,646,366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7.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6,494,691.5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174,380.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2,320,310.66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1092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把握市场机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2年11月17日,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358,395,090.56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57,791,316.98元,明细如下:单位:元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603,773.58元(不含增值税)。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358,395,090.56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358,395,090.56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结论

2022年11月26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11185号),认为山东药玻管理层编制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山东药玻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11185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公告编号:2022-051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8,646,366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7.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6,494,691.5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174,380.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2,320,310.66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1092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分期开展、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理财产品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办理相关理财产品业务。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建立健全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理财风险。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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