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8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2-073号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8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广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李镇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郭怀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梁译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广西先生、李镇光先生、郭怀保先生、梁译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通过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同意将王广西先生、李镇光先生、郭怀保先生、梁译之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采取累积投票制,采用等额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分别进行。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黄昌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李格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寇日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黄昌兵先生、李格非先生、寇日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通过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同意将黄昌兵先生、李格非先生、寇日明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黄昌兵先生、李格非先生、寇日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采取累积投票制,采用等额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分别进行。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2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2-074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8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一)选举朱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曹体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将进行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朱新民先生、曹体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对以上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要求。同意将朱新民先生、曹体伦先生作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2-075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广西先生、李镇光先生、郭怀保先生、梁译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昌兵先生、李格非先生、寇日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昌兵先生、李格非先生、寇日明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采用等额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广西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江苏省房地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广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50股,通过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9,865,3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镇光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镇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25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郭怀保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伊犁电力局计财处职员、调度所所长、生技处挂职副处长,伊犁二电厂筹建处副处长、代厂长、厂长,新疆昌吉热电厂公司总经理,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执行董事、总经理,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海南海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郭怀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75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梁译之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黑龙江省火电第二工程公司技术员、办公室秘书、劳资科科长,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多经总公司劳资科科长,黑龙江傲立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部经理,黑龙江省龙电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部经理,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华电资本控股公司综合部经理,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南海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译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5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昌兵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审计学研究员。曾任重庆市审计局职员,重庆市审计局外资处处长支部书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审计处处长,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工作人员,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责任人(高管)兼任审计稽核部总经理。
黄昌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格非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二级)。曾任中南财经大学金融院教师、团委书记、宣传部部长、党校代理副校长、教务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港澳台教育中心主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湖北医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汉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7年10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格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寇日明先生,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能源投资公司水电项目部任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资金处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副局长、资金交易室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改制办公室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瑞银集团(UBS)董事总经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美绿色基金副董事长、创始合伙人、CFO,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寇日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2-076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朱新民先生、曹体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朱新民先生,196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江苏省审计事务所、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曾任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经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华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海南海德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彩虹甜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朱新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5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曹体伦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桥矿办公室秘书、副主任、铁路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大屯工贸徐州实业公司科长,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监事会副主席。现任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曹体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2-077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一致选举廖绪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廖绪文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廖绪文女士,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员、办公室副主任,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业务经营四部总经理、东北区总裁、华东区总裁,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廖绪文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2,05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2-078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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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311860 683118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梁译之何燕
(五)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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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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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填报的选举票数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授权范围应当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567证券简称:海德股份公告编号:2022-079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昌兵先生、李格非先生、寇日明先生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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