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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普路通

股票代码:002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座26层2601-2624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座26层

权益变动性质:间接持有股份减少(间接方式转让)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间接持有普路通10.66%的股份外,广州金控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广州金控集团自身发展需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广州金控集团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绿金投资59.92%的股权,并于2022年11月30日与智都投资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智都投资拟受让广州金控集团持有的绿金投资59.92%的股权,从而将间接持有普路通10.66%股份(绿金投资持有普路通5.38%股份,绿金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聚智通持有普路通5.29%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广州金控集团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绿金投资59.92%的股权,导致其将不再通过绿金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金控集团通过绿金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810,5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66%。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金控集团将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金控集团通过绿金投资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39,810,538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19,897,853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双方

转让方:广州金控集团

受让方:智都投资

2、签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3、转让标的:绿金投资59.92%的股权

4、产权转让方式: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5、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人民币164,780万元,一次付清

6、协议生效的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广州金控集团的营业执照;

2、广州金控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产权交易合同》;

4、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聂林坤

2022年1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聂林坤

2022年11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聂林坤

2022年11月30日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普路通

股票代码:002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17楼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17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间接方式受让)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智都集团业务布局需要,智都集团报价参与广州金控集团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绿金投59.92%的股权,并于2022年11月30日与广州金控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拟受让广州金控集团持有的绿金投59.92%的股权,从而将间接持有普路通10.66%股份(绿金投持有普路通5.38%股份,绿金投的全资子公司聚智通持有普路通5.29%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广州金控集团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绿金投59.92%的股权,从而将间接持有普路通10.66%股份(绿金投持有普路通5.38%股份,绿金投的全资子公司聚智通持有普路通5.29%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任何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绿金投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普路通39,810,538股股份,占普路通总股本的10.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39,810,538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19,897,853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双方

转让方:广州金控集团

受让方:智都集团

2、签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3、转让标的:绿金投59.92%的股权

4、产权转让方式: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5、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人民币164,780万元,一次付清

6、协议生效的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智都集团的工商营业执照;

2、智都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产权交易合同》;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金雷

2022年11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金雷

2022年11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金雷

2022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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