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证券代码:002911证券简称:佛燃能源公告编号:2022-10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120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就有关主要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5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择机发行,并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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