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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黄婕女士关于亲属短线交易情况的说明,黄婕女士母亲赵玉珍女士于2022年8月3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医疗公告编号:2022-086

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黄婕女士关于亲属短线交易情况的说明,黄婕女士母亲赵玉珍女士于2022年8月3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赵玉珍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母亲、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赵玉珍女士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黄婕女士的母亲,其前述股票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上述交易产生收益为142元。

计算方法:卖出价格*卖出数量-买入价格*买入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1日,上述收益全数上缴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玉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核查,本次短线交易系赵玉珍女士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并非主观故意短线交易,黄婕女士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

二、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经核实、了解相关情况,调阅相关交易记录后认为:赵玉珍女士的上述交易行为不具有短线交易买卖股票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上述行为发生后,黄婕女士主动向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并督促其母亲赵玉珍女士向公司上缴本次交易的收益,同时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则。黄婕女士对未及时尽到对其亲属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就此次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黄婕女士及其亲属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2、公司将不断强化培训宣导,进一步要求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黄婕女士出具《关于本人亲属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医疗公告编号:2022-087

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2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包括BA9自主生产项目、冠脉和结构性心脏病相关创新医疗器械临床研发项目等四个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近日取得了山东省商务厅颁发的“境外投资证第N3700202200266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对应的募投项目为“冠脉和结构性心脏病相关创新医疗器械临床研发项目”包含的子项目“新一代100%可回收主动脉瓣膜置换项目”在欧盟区域的临床项目,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已经完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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