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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6.7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5.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证券代码:688185证券简称:康希诺公告编号:2022-06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6.78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1月23日至2023年1月22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6.7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5.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2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暨回购A股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2022年12月1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83,7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63%,回购最高价格为269.0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58.00元/股,回购均价为219.4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0,016,243.01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138,759股H股调整为通过其实际控制的SCHELDHoldingLimited持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调整H股持股方式及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22-007))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83,748股。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683,748股,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185证券简称:康希诺公告编号:2022-064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江峰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H股募集资金中用于“在研DTcP的研发”中的100百万元更改为用于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的研发,以丰富产品组合,提升市场竞争力。除此之外,公司H股募集资金用途无其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118,941.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185证券简称:康希诺公告编号:2022-065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8,941.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18,941.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97,946.51万元,本次拟将剩余超募资金118,941.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9%。

本次以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在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剩余超募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拟办理销户手续,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8,941.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后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185证券简称:康希诺公告编号:2022-066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6号天津东凯悦酒店二层2号宴会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1日

至2022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

2、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6、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6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7、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

邮编:300457

电话:022-58213766

邮箱:ir cansinotech.com

联系人:孙畅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截止2022年11月30日止

一、编制基础

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的。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于2020年7月13日发行字[2020]1448号文《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00.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1,342,892.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07.65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0年7月22日,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西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28179053272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77230078801700001085、7723007880190000108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122905456610202、122905456610506)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8111401012700554921、8111401012900554922)。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续

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续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864,306,956.74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983,775,680.00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79,465,107.65元的差异为预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310,572.35元。

2、H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778号文《关于核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57,248,600股,并经国际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450,400股,合计发行61,699,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22.00元,股款以港币缴足,计港币1,357,378,000.00元,折合人民币1,163,134,270.94元,扣除发行费用折合人民币40,803,279.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1,122,330,991.66元("H股IPO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及2019年4月12日全部到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9)第0053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9)第009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续

2、H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续

部分募集资金已经由H股IPO募集资金专户账户转至本公司自有账户。于2022年11月30日,本公司H股IPO募集资金在H股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中的余额为港币6,459,062.52元,折合人民币5,933,940.74元;本公司自有账户中H股IPO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0,869,827.02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本公司将按照付款计划和审批使用该部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1和2。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说明

(1)A股募集资金

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详见4、使用部分A股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2)H股募集资金(包含超额配售)

结合本公司营运需要,为加强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H股募集资金中用于在研MCV的商业化的人民币42,000万元更改为用于先进技术、在研疫苗及生物制品的合作、许可及引入;在研疫苗的开发;及收购与疫苗及生物制品相关的优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H股募集资金用途无其他变更。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0月9日,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3、使用A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结合本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于2020年8月21日及2021年9月10日,本公司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19,000万元、119,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0月9日及2021年10月11日,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本公司已合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3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使用部分A股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变更原项目“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668.59万元(其中含截至2021年3月31日孳息668.59万元)以及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建设,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5、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8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8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350,000万元及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A股募集资金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具体情况参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未实现收益,故不适用。

2、H股募集资金(包含超额配售)

本公司未在H股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故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A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2,274,306,956.74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其中人民币1,410,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864,306,956.74元存放于监管银行),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5.67%。本公司尚未使用的H股募集资金余额折合人民币596,803,767.76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全部存放于银行,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3.18%。

上述A股募集资金及H股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工或结项,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附表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本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3: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其中,人民币550,000,000.00元已变更用于投资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人民币2,380,000,000.00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1月30日,尚未确定投向的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9,465,107.65元。

附表2:H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按实际结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实际投资项目审批后,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入本公司自有一般账户,本公司将于资金实际审批使用时确认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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