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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2-087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1日

至2022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在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3、登记地点: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苏州新区向阳路2号

联系人:胡楠

电话:0512-68415208

邮箱:lexy kingclean.com

邮编:215009

六、其他事项

1、为减少人群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苏州市有关疫情防控通告要求,严格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根据公司目前防疫政策要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2日(2022年12月19日17:00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登记近期个人健康状况和健康码情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3、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2-082

债券代码:113659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中胜先生已于2022年9月28日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戚振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戚振东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戚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戚振东先生将同时接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戚振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戚振东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戚振东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审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副院长。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才,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主要研究方向审计理论与方法、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2-086

债券代码:113659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28名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得分未达“100”,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2,2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需对上述两种情形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0,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335,860股变更为574,205,660股,注册资本由574,335,860元变更为574,205,660元。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3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74,205,660股变更为574,031,360股,注册资本由574,205,660元变更为574,031,360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相关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2-079

转债代码:113659转债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

暨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34.17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4.18元/股

●“莱克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2年12月7日

●目前“莱克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5号)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万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7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莱克转债”,债券代码“113659”。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莱克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28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得分未达“100”以及1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需对上述两种情形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0,200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近日,上述130,200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综上,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A×k)÷(1+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P0=34.17元/股

A=8.94元/股K=-130,200/574,335,860=-0.0227%

P1=(P0+A×k)÷(1+k)=34.18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4.17元/股调整为34.18元/股。调整后的“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7日起生效。由于“莱克转债”尚未开始转股,本次调整无需进行交易或转股停牌。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13659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戚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戚振东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同意补选戚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戚振东先生将同时接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且对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倪祖根、倪翰韬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3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韩健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戚振东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审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副院长。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才,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主要研究方向审计理论与方法、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13659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2-083

债券代码:113659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2022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倪祖根先生、倪翰韬先生均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鉴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的需要,预计公司与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科技”)及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咖博士”)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2022年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其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此次调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需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上述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2022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未超出原预计金额,原预计金额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漕湖街道太东路2400号

主营业务:从事印刷线路板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用于移动通信设备系统及通信电源)、电脑及周边产品的研发、生产、组装、测试,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配套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

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利华科技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833.81万元,净资产为38,531.22万元;营业收入为65,772.63万元,净利润为1,184.67万元。

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利华科技81.0728%股权,Rayv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持有利华科技14.8113%股权,而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倪祖根100%控股,Rayv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是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100%控股,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利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利华科技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利华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55号3号厂

主营业务:咖啡机整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咖啡机及相关电器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与咖啡机相关的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食品用洗涤剂销售。

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咖博士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909.53万元,净资产为25,429.18万元;营业收入为29,262.61万元,净利润为11,573.78万元。

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咖博士60%的股权,而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咖博士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咖博士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咖博士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2-084

债券代码:113659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4,300股,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205,660股变更为574,031,360股。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2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1,00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11,072,500股。

6、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伟和刘红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年2月5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1,072,500股变更为410,862,500股。

7、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章明顺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5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年6月1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0,862,500股变更为410,732,500股。

8、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9、2021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218.0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2,10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7,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77,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年11月11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5,025,500股变更为574,847,700股。

1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张永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106,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22,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年12月2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847,700股变更为574,718,900股。

12、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718,900股变更为574,690,900股。

13、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姜剑一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5,0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355,0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6月2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690,900股变更为574,335,860股。

14、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6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76,74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30,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0,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335,860股变更为574,205,660股。

15、2022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3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3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2021年7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10,732,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2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74,335,8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4,335,860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51元/股调整为6.5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根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因此,对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6.51+1+2÷(1+0.4)=8.94元/股。

则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300股,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174,3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567,984.53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205,660股变更为574,031,360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本次回购与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2-085

债券代码:113659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鉴于6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74,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205,660股变更为574,031,3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74,205,660元减少至574,031,36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2年12月6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驶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向阳路2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2年12月6日起45天内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胡楠

4、联系电话:0512-68415208

5、邮箱:lexy kingclean.com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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