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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22-063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2-06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22-064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华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22-06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丽岛新材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2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8.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303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主要包括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2019年4月29日、2020年4月28日、2021年4月28日、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33030003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字[2019]15-24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5-20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5-44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22号)。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科技大楼项目”、“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同时,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3150000001186096、605689193)进行办理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2-061)。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现有募集资金专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未到期理财金额为15,940万元,其中7天理财的余额为2,940万元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编号:2021-034)。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正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13,000.00万元,正在进行7天理财的余额为2,940万元。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风险控制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a)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b)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c)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22-066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也包括授信银行开具保函和非授信银行融资的业务。授信币种不仅包括人民币,也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外币。贷款期限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

新增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上述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在此授信范围内后续担保的事项;并为办理上述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签署与上述银行之间关于上述授信、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等)、具体借款方面所有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承诺函或声明书等)。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22-067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丽岛新材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6日

至2022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2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但会议召开时必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

6、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01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68881358,传真:0519-86906605,联系人:陈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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