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的“超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的“超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翊斌先生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14:30
(六)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八)债权登记日:2022年12月8日
(九)出席对象
1、在债权登记日持有“超声转债”的所有持有人
截至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超声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②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5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可转债244,562张,占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3.4952%。
三、会议表决情况及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22-036《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44,562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可转债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可转债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可转债债券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次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胜、魏亚娜
3、结论性意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报备文件
1、“超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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