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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22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任德民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任德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证券代码:600879证券简称:航天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56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任德民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任德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任德民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任德民先生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任德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任德民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79证券简称:航天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57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王亚文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王亚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总裁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王亚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亚文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聘任产生新任总裁。

王亚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亚文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79证券简称:航天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58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书面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董事宋树清先生、李艳华先生、杨雨先生,独立董事鲍恩斯先生、张松岩先生、朱南军先生均亲自参加了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补选王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补选陈雷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任德民先生、王亚文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的推荐,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亚军先生、陈雷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并且具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亚军先生、陈雷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通知(上证发〔2022〕2号)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做如下修改:

(1)原规定“第一条为提高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制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拟修改为“第一条为提高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制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原规定第二十条拟增加“4、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3)原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拟修改为“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董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与审计机构存在意见分歧等为理由拒绝签署。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定期报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说明具体原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所涉及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并公告。”

(4)原规定“第二十五条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拟修改为“第二十五条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公司应当积极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存在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

(5)原规定“第三十条······(二十八)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拟修改为“第三十条······(二十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6)原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具体实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公司其他人员,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无权擅自对外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包括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公司除依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可以自愿披露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影响的信息。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信息的,应当明确预测的依据,并提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拟修改为“第三十八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具体实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公司其他人员,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无权擅自对外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包括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任何信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的,应当同时通报董事会秘书。

公司除依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可以自愿披露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影响的信息。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信息的,应当明确预测的依据,并提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7)原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拟修改为“第七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一旦出现泄露,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其公告,公司不予披露的,应当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北京市海淀区丰智东路13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2日。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补选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亚军,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历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

陈雷,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历任北京微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北京时代民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79证券简称:航天电子公告编号:2022-059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北京市海淀区丰智东路1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01、4披露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议案3.02、3.03披露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00、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3)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传真:010-88106313

电子邮箱:nbyjsmh600879 126.com

登记咨询电话:010-88106362

3、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9:00-15:00

六、其他事项

请各位股东或代理人尽量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如需参加现场会议,请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并服从会议场所关于疫情防控的管理。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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