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于2022年10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796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并在《无异议函》中明确轻盐集团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总额不超过20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于2022年10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796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并在《无异议函》中明确轻盐集团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总额不超过20亿元。
近日,公司收到轻盐集团书面通知,轻盐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不超过2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或“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该事项已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轻盐集团将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1.轻盐集团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之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中信建投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轻盐—中信建投证券—23轻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轻盐集团及中信建投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将轻盐集团持有的共计300,000,000股标的股票,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20.35%,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
4.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中信建投证券名义持有,并以“轻盐—中信建投证券—23轻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中信建投证券将根据轻盐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截至2022年12月19日,轻盐集团尚直接持有公司862,826,865股A股股份(包括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A股股份300,000,000股),直接持有的A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8.52%(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20.35%),轻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84,664,234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66.78%。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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