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决定对回购专户中剩余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未用于员工激励的股份4,010,00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0,812,614股变更为466,802,614股,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前述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0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0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62400
联系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6283716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上一篇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4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作核实说明,并于2022年12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