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不超过评估价格22,555.19万元参与河南铁建投公开挂牌出售中原期货股权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摘牌价格人民币22,555.185万元受让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铁建投”)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期货”)40.93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于近日与河南铁建投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及《谅解备忘录》。

●本次交易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连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连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不超过评估价格22,555.19万元参与河南铁建投公开挂牌出售中原期货股权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2年12月27日,公司以摘牌价格人民币22,555.185万元与河南铁建投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2022年12月28日,公司与河南铁建投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二、《产权交易合同》及《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40.935%股权

转让价格:人民币22,555.185万元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产权转让支付方式采用分期的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当按照转让方确认的收款人、收款账户分三期支付股权认购款。

1、第一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51%,其中3,000万元用已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的保证金折抵,即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作为第一期支付款项的一部分,剩余还需支付人民币8,503.1444350万元;

2、第二期于2023年3月31日前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5%,即人民币5,638.796250万元;

3、第三期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4%,即人民币5,413.2444万元。

如受让方未按照约定期限付款的,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转让过渡期安排:

1、转让方不作出有损于受让方及目标公司的行为;

2、若发生股东表决事项,转让方同意将已收到转让价款对应的股份表决权委托受让方行使股东表决权权利,并协助受让方出具委托手续;

3、待转让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交相关审批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需提交或签署的所有文件资料,转让方同意并积极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因目标公司经营所产生的责任。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转让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报批和股权变更登记义务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30%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3、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转让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中转让标的所对应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转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

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中原产权备案。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原期货92.292%的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证券全牌照战略布局发展,提升公司与中原期货业务协同、决策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公司将积极推动双方履行协议及敦促中原期货尽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然可能面临标的企业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存在交易标的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预中标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6、V7号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公告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近日发布了“(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6、V7号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关情况如下: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八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审议《关于对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所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