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收到公司监事杨庆威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杨庆威先生配偶丁洁女士买卖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收到公司监事杨庆威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杨庆威先生配偶丁洁女士买卖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向杨庆威先生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杨庆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2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杨庆威:

经查,你担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赛克)监事期间,你的配偶于2022年11月14日卖出中新赛克股票2,000股,于2022年11月16日买入中新赛克股票2,500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杨庆威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人及近亲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8,490.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141,509.44元。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御银股份”)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7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就深交所的关注函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如下:
实益达:公司为华为提供产品 占比较小
1月4日,实益达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有为华为提供产品,占比较小。
中贝通信:拟投资2.4亿元-3.2亿元获得浙储能源不低于35%股权
中贝通信1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与贵州为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赫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储能源)等签署投资意向协议。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