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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高育慧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3-00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高育慧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2月13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52-6113901。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13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增成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号码:0752-6113901电子邮箱:public redwall.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9”,投票简称为“红墙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四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应填写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2023年月日,本次受托期限至2023年2月15日止。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2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的上限,实际担保额度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拟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2、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拟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红墙销售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河北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孙铁钢

③注册资本:4,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0年03月11日至2030年03月10日

⑤地址: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区经五路西侧

⑥经营范围:生产混凝土外加剂;销售:减水剂、减水剂单体;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⑦公司持有河北红墙100%的股份,河北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⑨经查询,河北红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王宏宇

③注册资本:5,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9年11月5日至长期

⑤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塘濮路455号11#厂

⑥经营范围:建筑用新型材料、建材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五金机电、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普通货运。

⑦公司持有浙江红墙100%的股份,浙江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⑨经查询,浙江红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广西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韩强

③注册资本:5,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0年9月6日至长期

⑤地址:钦州市皇马工业园四区

⑥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水泥、粉煤灰的批发;化工原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⑦公司持有广西红墙100%的股份,广西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⑨经查询,广西红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红墙销售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何元杰

③注册资本:3,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7年03月20日至2037年03月20日

⑤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第10层7号房。

⑥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

⑦公司持有红墙销售100%的股份,红墙销售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⑨经查询,红墙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总额

为143,317,963.9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5、公司与提供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6、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二、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投资对象为低风险、短期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出现波动的情形。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四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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