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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有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11,16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8%)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11,16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8%)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长江资本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江资本持有本公司11,16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0%。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7、长江资本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长江资本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长江资本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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