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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王义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王义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50),公司董事、决策委员会委员王义波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69,02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66),对董事减持数量过半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王义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王义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并在数量过半时披露了进展公告,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王义波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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