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股5%以上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减称“杭州创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68,797股,占公司总股本11.97%,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本次计划减持累计不超过4,84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在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1,61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3,23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投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创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名称:国投创合(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止2023年1月31日,国投高科、杭州创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68,797股,占公司总股本11.97%,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其中,国投高科所持公司股份7,518,797股,占公司总股份9.30%;杭州创合所持公司股份2,1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2.66%。(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预减持股份为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累计不超过4,848,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在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1,61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3,23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

1、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年2月23日-2023年8月22日)进行;

2、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年2月23日-2023年8月22日)进行。

(六)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和减持相关规定及承诺如下:

1、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股东,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后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股东,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后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1)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在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届满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如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的本次减持亦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国投高科及杭州创合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国投高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杭州创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拍卖结果显示,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基金”)、沈臻宇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分别取得公司6.79%、5.03%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源基金、沈臻宇分别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加)》。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莱德”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648号)。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30139),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20日、1月30日、1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增持主体”)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拟于2023年2月1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